北京市山东烟台籍律师名单,山东烟台的律师

2024-05-03 00:34:29 首页 >  律师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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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介绍?

齐鲁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规范化、合伙制、省直律师事务所。在青岛和烟台设有分所。本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人32名,从业人员160余名。法律服务领域覆盖合同纠纷、民事赔偿、刑事辩护、投融资、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金融、公司事务、企业改制上市、证券、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业调查、常年和项目法律顾问等。办公地点设在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区16层 。

北京市山东烟台籍律师名单,山东烟台的律师

山东大学理学士和法律硕士,从事法律工作近八年,现为山东优秀律师事务所齐鲁所专职律师。对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刑事审判等各个环节程序娴熟,实体剖析精准;擅长婚姻、继承案(包括涉外)的非讼或涉讼事务;对劳动纠纷、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保险纠纷也有常年而深入的研究和司法实践;多年的法律工作培养了敏锐的洞察力,精准的分析预测能力,处事态度严谨认真,思维独到,处事方案高效。“铁肩担道义,柔情暖人心”,怀一颗善良正义之心,为天下当事人尽职服务!近乎多数的人认为法律职业者是医生,其实她更是保健医生,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必须要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提高全民众的法律意识,法治之路才有所希望。。。一个富有实践经验和法律思维的专家的指点,能给大家设计一个优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或者节省你的时间,或者得到大限度的赔偿,总之,能够保障当事人的大权益!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组:未证实鲍毓明构成性侵罪,但最后被驱逐出境,他是钻了空子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三观一再被刷新,原则底线一再被降低,道德标准一再被无视,有一些恶是法律也无能为力的。例如鲍毓明的贪色,例如韩某某的贪财,说白了不过是钱色交易而已。没有谁比谁高贵,更没有谁比谁委屈,一面干净的镜子被一块脏了的抹布擦拭,只会越擦越脏,一件龌龊的事情即便你为他寻了千百种借口,仍然无法阻止他从内到外散发的腐臭。

至于 ,鲍毓明是否钻了法律的空子。我认为主观上他想钻,并且客观上他也钻了,但是帮他的不是法律 ,而是他都不太了解的事实真相。

韩某某真实出生日期是1997年,而户籍上的日期是2001年。韩某某与鲍毓明认识是在2015年,如果按照户籍上的日期韩某某未成人,如果按照实际出生日期,韩某某已经满了十八岁。这一点在法律上救了鲍毓明。而这一点是鲍毓明之前也不了解的。所以,他是在以为韩某某是十四岁的未成年的时候,他就与其开始同居,所以从道德上讲,他是卑劣的。

2019年他们结束关系,摇钱树没了,女孩和女孩的母亲开始跳出来卖惨。一个靠出卖自己女儿的人设来赚取利益的母亲我们自不必说她的品德。她不只没品,还没有心。说多了都脏嘴。

所以说,这个案件鲍毓明有钻空子的嫌疑,因为他主观已经是犯罪了,但是客观事实却阴差阳错的救了他。至于韩某某我不同情,一切事情都有因果,因果循环。利弊自担。

从今年四月份开始,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引发了社会极大关注,大部分的网友都觉得这个色魔应该被以强奸罪判刑,但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复查,事情有了大反转。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了此案最终调查情况,结果用一句话总结就是: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为什么呢?调查显示,养女韩某某实际出生于1997年10月,鲍毓明从2014年4月开始在网上发布收养信息,韩某某这在2015年3月更改了自己的出生日期,在9月主动与鲍毓明取得联系,10月10号两人见面,也就是说,这个时候韩某某实际已经年满18岁。而且各种证人证言表明,韩鲍两人交往期间,韩某某的行动自由,与家人朋友保持正常通讯,没有发现被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的情况。鉴于这些情况,调查认为二人为同居行为和两性关系,不能认定鲍毓明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对于案情的具体经过,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了,这里就不再赘述。当初事件发酵的时候,大家担心的是,这个“鲍色魔”他的职业是一个律师,他非常懂法,他很善于钻法律的空子,没有人知道他收集了多少对他有利的证据。如今审判结果出来,大家担心的事情始终还是发生了,鲍毓明果然没有被判性侵罪。

此时,也许会有人觉得,当初怒喷和“审判”的网友冤枉了一个好人。但其实,在这起事件当中,恰恰是网友们的持续关注,舆情的不断汹涌,才让这件案子得到重视和彻查,事件的真相才得以被还原。

而事实证明,鲍毓明也并不是清白的。因为当时鲍毓明是在主观上认为韩某某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以收养为名与韩某某交往且发生了关系,行为的本质上是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的。

不仅如此,经司法行政部查明,鲍毓明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了其律师执业证书。最终,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

一个熟知法律的人,不一定是一个尊重法律的人;一个满口仁义的人,也不一定是一个尊重道德的人。现在,水落石出了,感谢所有关注这个案子的人,但是案件虽然破了,但是总让人有一点感觉不是滋味的地方,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种感觉呢?

当然是钻了空子,老男人找个14岁的恋爱这不是光明正大耍流氓嘛。关键耍了流氓还要抛弃别人不负责,让这样的人逍遥法外我们中国小女孩安全感在那里可能大部分老男人都要在学校门口寻觅了。打着恋爱爱情的旗子耍流氓

就在今天,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组发布鲍毓明涉嫌性侵养女的调查结果显示:没有证实鲍毓明构成性侵,但是最后被驱逐出镜,大家觉得这对他的惩罚太低,是钻了空子,但是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他是想钻空子,但是没钻成,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鲍毓明因为其养女告其性侵引爆舆论,导致其事业一败涂地,这是对他的第一个惩罚。

当两人因为种种原因闹矛盾的时候,其养女告发鲍毓明对其侵犯,并被有关媒体进行报道,当时的关于其养女的种种实际情况并没有报道出来,所以大家都是同情弱者,基本上都是对鲍毓明进行声讨,在4月9日警方立案后,当天,杰瑞集团发布声明已与鲍某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在4月10日,中兴通讯发布声明收到鲍某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同时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发布声明解除鲍某兼职研究员的聘任。可以说当时能够和他相关的都断绝了,这是事业上可以说是遭受巨大打击的。

鲍毓明因为暴露出其“收养”动机不纯,导致其声誉一片狼藉,这是对他的第二个惩罚。

在专案组公布鲍毓明事件的时候,开始是鲍毓明在早些年在网上发布所谓的收养信息,其实收养是假,满足自己的私欲倒是真的,而且在当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成年,还以为是未成年人,就这样还和其发生了性关系,说明其心里是非常阴暗的,动机非常不纯的,这将对鲍毓明最后一点同情心击碎了,随之而来的是大家内心无比愤怒,所以说鲍毓明的声誉已经跌倒了谷底,一个没有的名誉的人在这个社会就会变得始终低人一等,这就是他做此事后导致的后果。

鲍毓明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被驱逐出境,导致其前途一片灰暗,这是对他的第三个惩罚。

专案组在调查过程当中发现,鲍毓明是美国国籍,但是没有进行申报,仍然在中国从事相关的法律工作,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最终被驱逐出境,可以说是狼狈不堪,这样他在中国的一切都结束了,也断送了其前途,即使回到美国,我想美国方面也会知道其所作所为,也会考虑其是否能够从事相关的律师工作。

总的来说,鲍毓明当初自认为自己是大律师,还是企业高管,有社会名望,打着“收养”的名号来满足个人的私欲,通过自己的社会地位可以摆平一切,想要对自己做的事情逃避责任,去钻空子,可惜对方也不是善类,导致最后一地鸡毛,得不偿失,最终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同时也告诉我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都不可能逃避责任的。

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他采取了性侵犯罪

也就是说,没有证据表明人家,确实是犯了罪。

这一结果,也是通过调查得来的,并不草率,也不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对他的处罚,也就是吊销律师职业证书,并且驱逐出境。

因为,他现在是美国人。

虽然,很多人还是对这种结果很不满,但这确实是最好的结果了。

这件事情,我们深入分析一下,就知道事情很不简单了。

这件事情,最初的原因是,她的母亲,给她找了一个养父。

这就是很奇怪的事情,在当今,还有人给自己女儿找养父?

不愁吃,不愁穿,把自己女儿交给一个陌生男人,去当养女。

这其中,必定没有说的那么简单,肯定会有其他原因的。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组:未证实鲍毓明构成性侵罪,但最后被驱逐出境,他是钻了空子吗?

我觉得鲍毓明确实钻了空子,但是性侵问题上钻了道德伦理的空子,因为他以收养的名义但实施不是其父做的事情,在伦理道德上确实是不可原谅的,但从韩某母女和鲍毓明调查来看,韩某是在母亲的鼓动下让鲍毓明收留韩某为养母,这其中我想肯定有一些利益方面的问题。

但是在法律上他们是养父和养女的关系,养女这些年并没有反抗,被鲍毓明限制人身自由进行性侵,所以多方面来看,并不存在强迫性侵的事实行为,也没有证据表明韩某被强迫性侵的迹象,所以鲍毓明性侵不成立,但道德伦理上应该受到强烈谴责。

鲍毓明被驱逐出境主要是因为他隐藏了自己的身份,他是美国国籍,但却还在中国当律师,有些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吊销他的律师执照也是符合规定的,公安部对他驱逐出境也符合法律规范,因为身份作假问题,他是不被信任的人。这里边他钻了法律和人品问题的空子。

所以鲍毓明确实是钻了空子,在性侵问题上他就是钻了道德伦理的空子,在身份造假上确实是钻了法律和人品问题的空子,你觉得呢?

“我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无耻律师鲍毓明再上热搜遭万人唾弃,你有何看法?

做没做亏心事他自己知道,一个四十多岁资深律师,打着收养小孩的借口,在女孩刚满14性侵了她,现在还好意思说是跟小女孩恋爱!太可笑了!还有那么多不明事理的人帮他开脱,给小女孩泼脏水!我真的不明白,这些人是不懂法还是也和姓鲍的一样是恋童癖?!!

如果法律上无法定位鲍某明性侵养女,可能日后社会就会有很多所谓精英人士所效仿,这才是最最可怕的事情。十几岁的女生本身没有任何经验,被牠们精神以及物质上的威逼利诱,会造成女孩一辈子的阴影和噩梦。最后我还想对高管说:你将会被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不管你是打着爱情的旗号对十几岁的女孩下手,都终将掩盖不了你内心的肮脏变态念头。我都会在道德上鄙视你。

这个姓鲍的是个律师,律师当然规避了他所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所以,鲍毓明是无法让法律制裁自己的。

那么,除了法律,还有什么可以制裁人渣呢?一是职业规范,如果他取得的是中国律师证,给他注销。我不知道外国人是否可以在中国考律师证。二是所有企业不得聘用他,这种奸诈狡猾之辈不符合中国人的优良传统。应该予以谴责。三是驱逐出境。

世界上有“现在的女儿”成“未来的妻子”这样混帐逻辑吗?

禽兽!!!

这可是一个禽兽!请原谅我一定要这么骂他一句,因为我现在非常的愤怒!

常言道“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这位大律师的这句话,说得是那么的理直气壮,那么的心安理得!这位大律师的态度,从来都没有为自己作出的一系列“道德败坏”的行为感到一丝丝的愧疚。没有一丝的羞耻之心,

反而多次在网络上叫嚣,扬言自己并没有犯罪,有意引导大众舆论。

就冲他对待这件事的态度——我认为“禽兽”这句我没有骂错!

鲍毓明毕业于美国桥港大学,是上市公司杰瑞集团原副总裁,中兴公司原独立董事。作为一个社会上层名流,鲍毓明的人际关系非常复杂。作为中美两国执业律师,他的专业知识相当的丰富。他是最懂如何钻法律空子的人。

区区一个小女孩,怎么能是他的对手呢?虽然到目前为止他还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来证明这名十四岁的“养女”是自愿与他发生关系。但是他仍然有很大的可能性脱罪——毕竟他太专业了。

当然!我现在不想去讨论他能不能脱罪的问题,我只想说道说道他的态度问题!因为这个人有严重的“恋童癖”,而且死不承认错误,死不悔改,毫无羞耻之心,让我看到了人在道德败坏到极点的模样。

我想问的是,就算这个女孩是自愿的,又能怎样?就算你不用坐牢又能怎样?能改变你是“人渣”的现实吗?

简单的举几个例子:

陈冠希当年爆出“艳照门”事件,并没有触犯法律,而且说道德败坏远不如鲍毓明。但是陈冠希主动承担责任,并多次公开道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市山东烟台籍律师名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市山东烟台籍律师名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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