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律师有恃无恐,精英律师有恃无恐是第几集

2024-07-27 08:46:48 首页 >  精英律师 >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精英律师有恃无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精英律师有恃无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7岁女生被52岁男袭胸,男同学阻止致其受伤遭刑拘,怎么看?

制止犯罪嫌疑人男子逃走,制止者在欲逃人腿上蹬了一脚,逃者受伤倒地,现在遭刑拘,这是对协助警察擒拿嫌疑人的不公的处罚,犯罪嫌疑逃走,不果断采取措施,口喊给我站住,逃者会乖乖听你号令吗?这一脚不会至逃者毙命,可能伤得不起立刻起身再走,如果没有性命大碍,应定为无罪,否则会让见义勇为的人寒心。

精英律师有恃无恐,精英律师有恃无恐是第几集

我认为从小男孩,中年男子和警方几个方面对问题进行讨论比较有价值:

1.小男孩的角度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小男孩的行为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条法律的其中一个关键词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在这个事件中,52岁男子的不法侵害行为早已经停止了。他已经被商场的保安带到了保安室进行问询已经监控比对。我们认为他已经不可能在对小女孩进行不法侵害。

小男孩也好小女孩也好,在这个事件中还是吃了不懂法的亏。遇到这种情况,他们要做的是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出面控制住犯罪分子。警方会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和调查,他们与犯罪分子的当面对质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还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从中年男子的角度

已经是年过半百的人了,差不多都是做爷爷外公的人了,在公众场合猥亵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这种行为实在可耻。在被人识破逮捕后,抓紧机会开溜,更是敢做不敢当,丢尽了自己的老脸。

根据新闻,这个人还是累犯,曾多次尝试类似操作骚扰年轻女性。这个人不仅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更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3.从警方的角度

我认为不应该刑拘,这就是见义勇为的做法,值得表扬才是!

事实基本清楚,监控录像显示该52岁男子是故意袭胸,警方也已经有了口供,他自己承认是猥亵。

并且在商场监控里还有另一段视频,是该男子故意猥亵另一女子,铁证如山。

由于做贼心虚,看到自己的事情败露,于是在监控室想要逃跑,被坐在门口的男同学拦截,为了阻止而致其摔倒受伤。

阻止嫌疑人想要快速逃离现场,当事人反应迅速,出手阻止的过程,其实就是见义勇为。

如果没有阻止,嫌疑人就会逃离了,总不能眼见逃离而不去帮助吧?

如果这样的行为还被认定为过失,被刑拘的话,就会起到反作用,让那些见到不平之事想出手相助的人越来越不敢去做,反而助长了嫌疑人的气焰。

该52岁男子摔倒,也是他有错在先,咎由自取,自认倒霉。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不能让好人心凉!

所以,男生应该受到肯定,支持和奖励,而不是刑拘!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删除)

这叫做独立断案,袭胸是一个案件,伤人又是另一个案件,在法律界面上简单解释就是:他袭胸,警察会抓他,处理他,任何人在法律没有定他罪之前不能伤害他,你伤害到他了,你也就犯法了。

谢邀。看了新闻,这样的事真的让人觉得意难平。本来是为了朋友抓坏人,是不是在这过程中至其受伤不清楚,因为我看好像当时那个人没有事。是后来才说有问题的,而且本来是犯错的人,现在倒是要惩罚见义勇为的人了。对于两位同学可能心理都造成了很大影响。希望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男同学阻止犯罪人逃跑,导致其受伤却遭刑拘!

这其实是一件完全说不过去的事情,人们会觉得很不合理,这难道不应该划为正当防卫的范畴吗?

该名52岁男子袭胸后,便想快速逃离现场,却被男同学小胡阻止,过程中踢了该男子一脚,使其摔倒受伤。并且袭胸者当天还袭击了另外一名女孩!小胡这种正义的行为,让袭胸者受点伤,怎么了嘛?

正当防卫的定义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害人造成损失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小胡的这种行为,为了阻止袭胸者的逃跑,如果他逃跑了,可能会再次袭击另外一名女孩,这样遭受到侵害的女孩会更加多,小胡,以这种方式制止了袭胸者的再度侵害,应该值得赞扬,因为使袭胸者受伤却惨遭拘留,这完全说不通嘛!

事后,受侵害者女生的妈妈也是第一时间出来发文,对小胡的这种行为表示赞同,也希望小胡的这种行为能够得到正义,我们这些网友也同时希望小胡能够被赞扬,而不是被刑拘!

希望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吧!

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能是好人吗?

律师是维护正义和保护公正的人,他们的职责就是为社会的利益而工作。然而,在一些人的眼中,律师的工作似乎变得有些复杂了。他们会问,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是好人吗?这个问题有些棘手,我不确定回答是否足够清晰和全面,但我会尝试解释一下。

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好人。我们可以从不同的定义来构建好人的概念。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好人是指那些对他人和世界充满希望和关爱的人。愿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并对社会积极的贡献。另一方面,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好人是指那些遵循道德和伦理规范的人。他们尊重他人的权利,不会支持或鼓励不道德行为。

当我们谈论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时,我们需要进一步澄清这两个概念。假设我们假设好人的定义是基于对他人和世界充满希望和关爱,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可能是好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律师的职责。律师的职责就是为被控犯罪的人辩护。在这种情况下,被控犯罪的人可能是杀人犯,他们可能会受到指控并面临惩罚。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工作职责就是确保被指控的人得到公正的审判,即使这意味着他们可能会受到惩罚。如果律师能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他们的工作,他们被视为是维护正义的。

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律师的工作可能会让他们被视为好人。在这种观点下,律师的职责是确保他们所代表的人得到公正的审判,而不会因为代表的人被视为罪犯而受到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可能会使用他们精湛的技巧来确保被控告的人得到公正的审判,即使这意味着他们可能会受到轻罚。

但是,这种观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它仍然将律师的工作简化为一个纯粹的道德判断,这个判断可能不适合在这里进行。其次,这种观点可能会让一些人误解律师的工作,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代表的可能是罪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精英律师有恃无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精英律师有恃无恐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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