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简介模板,律师事务所简介模板怎么写

2024-04-13 21:03:04 首页 >  律师简介 >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事务所简介模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律师事务所简介模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本人不是律师但想开一间律师事务所,请问什么办法吗?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无论是合伙所还是个人所,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必须是执业律师,非律师肯定不能做为设立人成立律师事务所。也就是说,你不能做为合伙人申请工商登记。

律师事务所简介模板,律师事务所简介模板怎么写

但是,做为出资人,以隐名股东的名义与执业律师达成合伙协议,对合伙权利义务依法进行约定,以执业律师做为设立人申请成立律所。目前法律并不禁止,我认为还是可行的。

律师是特殊职业,律师事务所不同公司,不是工商注册,而是由司法局批准。要有专业资格和达到执业年限的人,才正可以设立律师事务所。

你想直接开律师事务所肯定不行。去拿资格证,去律师事务所先执业吧!因为在这点规定上,没有回旋的余地。说白了,你就是不行。

不过,有人不是律师,经营律师事务所者,有。这样的人,一定是后台、后面,只享有对律师事务所的资源、案源支持、分享律师事务所收益,想要去前台。

当然,这样也并非一帆风顺。遇到问题当然很麻烦。


看到诸多回复,我有不同意见如下:

首先,各地均有不是律师开设律所的情况,只是操作方法有异(合法或非法)!

其次,当律所投资额高时是可以引进资方合伙人(千万级),即非律师合伙人;

再次,有部分律师充当“人头”代持股份投资律所,虽然违法但并不鲜见;究其原因很多是业务渠道与律师服务的(违法)合作模式……

综上,确实有非律师的律所合伙人,就要看投资人想用哪种方式投资了!

第一,你得找个强有力的律师出面,你做幕后老板。前提要有资金、资源。

第二,非律师投资律师事务所,这种模式肯定是违法,而且无效的。如果司法局都知道了,肯定是要处罚注销。

你好,你本人不是律师是不具备法律资格直接作为合伙人成立律师事务所的。但你可以投资经营一家律师事务所,具体做法是联系几个有资格的律师,以他们的身份按程序成立律师事务所,找其中一个律师作为律所负责人具体负责专业业务,米你可以再在“幕后”指导,协调经营,联系案源,为自己律所联系顾问单位等。

可以采用LAF-JIE联合利益实体模式构建法务资本与律师执业的联合体切入法务领域。国务院刚刚发布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和创新资本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具体操作可参考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法务投资》和《法务资本》。

案件的原被告均由同一律师事务所代理违法吗?

朋友们好,在万千的律师回答中,与您相遇,是我的福报;祝您工作顺利、生意兴隆、一帆风顺。

一、确切地,应该说,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代理一个案件的双方,是不违法的,因为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不可以;

二、虽然不违法,但这是《律师执业行业规范》所禁止的,但一个县区内只有一个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的除外。

三、另外,基于常理和实际容易发生误解、冲突等客观情况,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也应当规定,本所不同律师不得为双方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法律上并未对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代理同一案件作出禁止性的规定,因此同一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不是违法的。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但该文件是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性规范,而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违法行为:
(一)在同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同时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
(二)在同一刑事案件中同时为被告人和被害人担任辩护人、代理人,或者同时为二名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的; ...

同一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可能违反了行业职业的纪律规范,会受到来自行业等各方面处分。

《司法部关于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宜担任同一案件原被告代理人的批复》(司复〔2001〕12号)
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分别担任同一案件原、被告双方代理人的行为,属于双重代理,应依据《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予以处罚;代理律师有过错的,可视情节,依据《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十六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考虑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现状,根据目前一些经济欠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县(市)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前款规定将会给当事人造成较重经济负担和种种不便。为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广大群众的利益,我们认为,在县(市)里只有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委托,担任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但必须事前告知双方当事人,征得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并指派不同的律师进行代理。

  综上,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为了更加满足当事人的不同司法服务需要,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的自由选择权利,对于当事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自由选择同一法律服务所的不同工作者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的行为是被允许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事务所简介模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事务所简介模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推荐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