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徐强简介,深圳律师徐强简介资料

2024-04-25 10:56:32 首页 >  律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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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离婚,但妻子又要天价,你又拿不出,该怎么办?

即然想离婚就不要顾及那么多了!你老婆要天价只是她一厢情愿,同意不同意是你的事情,就是不同意也一样照离不误,法庭和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是根据双方自愿,不是一厢情愿,至于你老婆给你要天价财物,只要你不同意,她也白搭,一样可以把婚离掉!她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打脸][打脸][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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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摸着脑袋也想得出来,你媳妇是天真的可爱,你呢,也是单纯的可爱。两个都可爱,干撒非要离婚呢。

说真的,如果真是不开玩笑想要离婚,我觉得她开不开天价都不重要,毕竟离婚走法律程序,夫妻平等分割财产(都无过错的情况下),所以,又不是拿钱买断与小三的关系,你们是合法夫妻,有必要在这上面纠结吗?

退一步讲,干嘛非要离婚,你老婆是出轨了呢还是你老婆天天虐待你,又或者是你变心了,想做陈世美,兄弟,听哥哥一句,珍惜眼前人,搞那么多幺蛾子,就是跟自己过不去,无论如何,只要不是都愿意分开或者涉及生死,我都觉得离婚不是什么好的决定。

我们暂且不去考虑再婚的成本,首先,离婚对双方父母是哥打击,不孝;其次,对孩子是永久的伤害,早晚后悔;再者,跟另一个人结婚,心就能够合一起吗?难啊,二婚都有各自原来的家庭,牵扯太多,顾虑太多,就是一个被子,两天心,麻烦指定少不了。分析透了,你还愿意离婚吗?

原生家庭是最好的,都说夫妻没有隔夜仇,床上一温馨,认个错,多沟通沟通,什么事情解决不了。

男人嘛,就得多点担当,跟老婆对着干,讨不了好,只有老婆高兴了,这个家才叫家。

最后,祝福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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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离婚,但是妻子漫天要价,你又拿不出,双方之间协商不成,所以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若是已经下定决心离婚,那么就准备起诉材料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其次要准备证据,如结婚证,户口本以及双方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送达后,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若是调解不成。则会开庭审理。根据双方的陈述以及证据情况确定双方是否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若是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法院会做出离婚判决。若是不符合离婚的条件,则会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漫天要价的事,在法院诉讼中会依法进行裁判。并不是说对方要多少就能判决多少,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判。不必再担心漫天要价的问题。

综上,若是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则建议进行法院诉讼离婚。

家家都有难念的经!没有好的办法,只能按婚姻法的法规办。说句实在话,只有不去离婚才没有损失。说句劝解的话,一日夫妻百日恩,还是和好一块过日子吧,咋也是一辈子,做为男人,多点担当,牵手回家最好!

结婚不到两月,不想领证了怎么办?

没领证不算结婚哦,只能算同居。

婚姻是两个人把最差的一面展现给对方,看能不能接受双方最差的一面。

而当初在恋爱时是把最好的一面展示出来给对方。

不想领证,个人认为可以晚点领,先磨合。

过生活,主要弄清楚自己的想法,你要什么,想过什么生活,伴侣只是一部分,主要原因在自己身上,

相比较其他问题,题主说的很详细,基本上把问题的来龙去脉交待清楚了。这第一说明,题主在生活中也是非常有条理性的;第二,作为被邀请的一方,我很愿意回答这样清楚的问题。

问题的实质在我看来,是一个懂得感恩、有眼色的女人遇到了一个不懂事、脾气不好、边界不清的男人。虽然说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没有不吵架的夫妻,但这种矛盾是不是在女方有必要容忍以及可容忍的范围之内,这是值得仔细思考的。

女方的成熟度比男方要高,比如男方四五点钟才睡觉(睡得晚当然起得也晚,有可能会起到中午),当老太太指出这一点的时候,女方觉得不好意思,必竟是别人家,就劝说男方要有正常的作息规律。但男方是怎么想的呢?他觉得他媳妇小题大作,太在意别人的看法。问题在于,这不是在意别人的看法,这是基本的礼貌问题。他非但不接受劝说,还以为自己做得很正确,别人的建议对他来说仅仅意味着束缚和限制,因此会有许多愤怒。他经常和媳妇嗓门很大地吵架,也就可以理解了。但我猜,他不但和媳妇吵架,他也会和父母吵架,其他长辈谁要是指责他这不对那不对,他会完全不在乎面子地反抗。

所以说男方在心理上还是个孩子,他的心理成熟度远远跟不上他的外表。许多人都是这样的,有男人也有女人,这是一类人,而不是一个人。跟这类人在一起生活,就需要伴侣既要充当爱人,也要充当父母,你要教育ta什么事情能做不能做,同时要把话说得好听、让ta愿意听,至少ta不反感。这其实对伴侣的要求是很高的。因为跟这样一个不成熟的人在一起生活,自己首先要有情绪上的包容度,其次懂得某些事情是不是该做或不该做。

说到这里,题主就应该明白了,你陷入了一种冲突:一方面觉得婚已经结了,另一方面觉得生活不容乐观,现在仍有反悔的机会。因此就在纠结可以可以不领这个证,别人尤其是父母长辈问起来应该怎么去应对。

如果题主觉得“我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可以去教育、包容我老公”,那么不领证、一拍两散也不失一个好办法,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在婚姻里说转身就能够转身的。

但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则是,转身以后的生活该怎么更好地继续。将来如果再遇到像老公这样的人呢?该如何去分辨?所以比起分手,更重要是怎么去善后。

我认为是一件好事,不合适的人在一起也不会幸福。

及时发现及时扼杀,总比两个人以后勉强凑活强,没有孩子,没有证,分开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给双方造成的伤害也能最小化。有证有孩子,那就是离婚,要走法律程序。

最近有句话说的极好,不被爱的人才是真正的第三者。勉强的下场就是,以后你们会遇到更合适的人,那时候的关系就太复杂,爱与不爱,骗不了自己,跟着自己的心走。

以前的离婚率低,不仅仅是诱惑少,是当时的社会,人们不敢追求自己的幸福,很多人还遗憾终身。人只活一辈子,合理合法化,怎么高兴怎么怎么来,取悦自己才是王道。

不管是谁不爱了,只能说明那个不被爱的人不够优秀。优秀的人大家都爱都喜欢,所以说,我们要好好学习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任何时候,你有实力,没有人可以换了你!


我可以断言,这是一渣男!你和她俩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哪怕是现在都忍了,都各退了一步,但也长久不了。依我之见,趁现在一没领证,二没孩子,无牵无挂的,早点分手吧。当断不断,必留后患!

办婚礼跟领证是两码事,严格意义讲没领证那根本就不算结婚。

这还没怎么招呢,你男友就这德行,既然接你过来,又不好好对你,担不起责任,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还说不得管不得,一说就吼,你这不是男友,这是个祖宗,他真有能耐供着他也行啊,没本事脾气还那么大,你庙小就别供着了,趁着没离婚赶紧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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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出问题的时候,其实心里已经知道自己怎么做才是对的!

只是你还放不下,直言:快快分手吧!这样男人不值得你爱!

日子是你自己过的,发现问题及时止损,是最明智之举。

男朋友复杂的家庭关系,没有让他学会勤快、有眼色、八面玲珑的处好人际关系,反倒这么懒,耍大男子气概。

将来你真正和他领证了,过日子问题更多。有了孩子你的日子更不好过,因为没有一个贴心,勤快的老公伺候,公婆更不可能的。

聪明的,顾家的男人,一定是一个随时随地照顾老婆心情,外人跟前会“护短”老公;家人跟前更会表现的老公。

希望你三思而后行,快刀斩乱麻想办法分手吧!以免后患无穷。

祝您找到真正的,一想到和他在一起心里就是满满幸福感的男人!


交通事故,全责,一人死亡,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认罪态度好,赔偿到位,取得死者家属谅解,让他们写个谅解书,法院也可能判处缓刑。

根据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由死亡人家属向交管部门提出损害赔偿,交管部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出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的调解建议,事故双方认可,在调解书上签名。一方有异议向法院起诉。

肇事人应当赔偿:1,丧葬费,以当地省上一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2,被扶养人生活费,以省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末成年的计算到18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算。3,死亡赔偿金,按省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算。4,办理丧事实际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肇事人怎样赔偿?

首先从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在责任赔偿限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支付。

其次不足的由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支付。

再次由家庭财产赔付。

首先,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于交通肇事罪,我国《刑法》认定标准之一就是:死亡1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人可能会说:“还得判刑啊?我也不是故意的”。没错,你要是故意的,就是故意杀人罪了,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是一种过失犯罪。题目中,已经确定肇事者是全责,并且造成了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肇事者自然要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

接下来,咱们谈谈怎么办?

先说肇事后,千万不要跑,“逃逸”的后患是无穷的,不仅在刑事处罚上会由3年以下提升到3—7年,而且会对案件的后续处理造成极大障碍,所以,千万不要耍这个小聪明。

那么,发生了交通事故怎么办?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120,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这样做的好处有二:其一,也是最重要的,被撞的人当时可以说是在“生死边缘”,“时间就是生命”,及时的抢救有可能会将其从“死神”手里拉回来,所以说,这么做不仅会挽救一个人的生命,而且也会避免自己因此而承担的刑事责任(因为只要不死人,非常大的可能性仅是交通事故,不涉及刑事责任);其二,如果不幸,被撞的人死了,肇事者构成犯罪了,法律上对肇事者的上述行为会认定为“自动投案”,只要肇事者如实供述撞人的事实,就可以认定其属于“自首”,而“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在量刑时法院会对其考虑从轻的。

下一步,就要谈到赔偿问题了。

实际中,这个问题非常重要,而且越早谈妥越好,不要等到法院判,要尽可能的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求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其作用有二:其一,这不仅是肇事者必须要承担的民事义务,而且也是做人的良知,对方因你的过失失去生命,其亲人、家庭的悲痛是巨大的甚至是无法抚平的,肇事者也只能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尽可能弥补,给被害人亲属一丝慰籍,为自己“赎罪”;其二,因交通肇事系过失犯罪,如果仅致1人死亡、无逃逸、报警并积极抢救伤者、同时积极赔偿被害方并取得谅解,办案机关会因此认定肇事者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而对其不予羁押,即使羁押的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并且会在最后的审判阶段判处其缓刑。

既然是协商赔偿,就会出现另外一个问题:对方要“天价”,怎么办?

这是实际中难免会出现的问题,因为毕竟人的想法各异,有“不要钱重判”的;有“要合理赔偿”的;也有“趁机捞一把”的。这就需要双方谈判、磨合、协商,看能否最终达成一致。只要最后“你情我愿”,不论数额多少,就算是达成和解了;但凡有一方不乐意,或者对方出“天价”,无法求同存异,最终也只能是“分道扬镳”。但不管谈判如何艰难、遇到什么样的人,作为肇事的一方必须要有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态度,实在谈不成,也要积极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数额,这不仅是做人必须具备的良知,也是反映自己认罪悔罪的表现。相反,对于那些撞死人后不赔偿、不闻不问的“主儿”,不仅被害方不答应,法律也不会对其“轻饶”的。

最后,做什么?

上述事情都做好了,肇事者接下来就做好两件事即可:一是,安安静静等待法院开庭、判决吧,这对于肇事者来说应该是最轻、最好的结果了;二是,反思错误、吸取教训,今后引以为戒,同时最好能“现身说法”,影响和教育自己身边的人,告诉他们“车祸猛于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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