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老王律师简介,山东老王律师简介图片

2024-04-19 12:41:39 首页 >  律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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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订立的遗嘱没有公正,只有日期、签名和手印,有效吗?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对其去世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进行处理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遗嘱要想有效首先立遗嘱人必须具有意思表示能力,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此外遗嘱还必须是在立遗嘱人意思表示自由的情况下订立的,因此受欺诈和胁迫所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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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公布以后,为了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新增加了打印遗嘱,并且取消了在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遗嘱形式的法律效力。所谓的公证遗嘱就是立遗嘱人生前亲自去公证机构或者在立遗嘱人活动不便的情况下有公证人员上门通过公正的形式订立的遗嘱。公证遗嘱比较麻烦而且需要支出一笔不小的公证费用。

根据你的描述,你所立的遗嘱应该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且要注明年月日,然后签名或者摁手印即为合法有效。但是要注意,如果你所立的遗嘱内容是打印出来的,你只是在遗嘱的最后写了日期并签名这不属于自书遗嘱,而属于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方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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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各分篇的草案,现仍在广泛征求意见。其中继承编中拟加入录像、打印等新的遗嘱形式,拟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如果所有遗嘱形式的效力被拉平,该如何准备一份遗嘱,才能尽量让其没有瑕疵呢?

一、 尽可能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遗嘱全文。在遗嘱中可写明“立遗嘱时神志清醒、头脑清晰”,写明立遗嘱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的情况。

二、 尽可能写明财产中属于立遗嘱人的份额。

由于立遗嘱人要处分的财产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及共有财产,而立遗嘱人仅有权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为了尽量避免遗嘱因无权处分而被撤销,应写明要处分的对象是某某财产中属于立遗嘱人的份额。

三、 如果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将少量适当的财产留给该继承人。

四、 可以找两个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该遗嘱的自书过程,并在遗嘱落款处签字见证。尽可能找居委会或街道人员见证,较立遗嘱人年轻、身体健康者为宜。

五、 将以上过程用录像形式拍摄下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则为自书遗嘱。

要点为:①亲笔书写;②签名;③注明年月日;④、真实意思表示,即没有受到胁迫或者威胁等情况。

根据你的描述,遗嘱的有效性,不以公正为前提。

干巴巴地阐述没意思,我们直接来看老王的三份遗嘱,其中只有一份是有效的。看完为什么只有这一份是有效的,相信您也明白什么样子的遗嘱是有效力的了!

老王身体不太好,膝下三个女儿。老王觉得时日已经不多了,于是在弥留之际于2013年2月3日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的遗产由长女继承,并签名注明年,月,日。但是一个月后老王又请张律师代写了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的遗产由第二个女儿继承。

再过了三个月,老王突然生病,好在孝顺的小女儿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和伺候,于是老王又口头立了一份遗嘱,将其全部的遗产由第三个女儿继承,有在场的医生和护士见证。老王病好后出院并没有再立新的遗嘱。那么在这三份遗嘱中,哪个才是有效的?

第一份的遗嘱老王亲手写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第二份遗嘱老王聘请律师过来代写遗嘱,这属于代书遗嘱。根据法律规定应该要有两个人以上在场见证,但是只有老王和律师两人,因此无效。

第三份为口头遗嘱,是老王在垂危下立下的,但是老王病好了之后没有再补写口头遗嘱,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份遗嘱也是无效。因此在这个背景中,老王立下的三个遗嘱,只有第一个遗嘱是有效的。所以个人个人订立的遗嘱,需要日期、签名和手印,而且遗嘱必须是亲手亲笔,这样即便没有公证人也不担心遗嘱无效。

您好!现行《继承法》规定,遗嘱的形式共有5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是其中一种。只要订立遗嘱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即使没有公证也有法律效力。根据题目意思,题主订立的遗嘱形式应该属于自书或代书遗嘱。对于这两类遗嘱,有日期、签名、手印,这三项不足以完全证明遗嘱的合法有效性。

可以根据以下几点条件判断自己写的遗嘱是否有效。

1、遗嘱是否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的文字内容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3、遗嘱订立过程是否留存必要的证据。

4、遗嘱订立后是否妥善保管,是否存在篡改、损毁的情况

下面将就这几条分别阐述:

1、遗嘱人是否是在胁迫、诱导下订立遗嘱。建议在订立遗嘱过程中,将财产分配的原因做简要阐述,且不要在订立遗嘱后,发表过多与遗嘱内容相悖的言论。同时可以通过录像、证人等方式作辅助证明。

根据我们国家的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国家的遗嘱有五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还有口头遗嘱。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当中,除了公证遗嘱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外,其他的四种遗嘱都不需要进行公证。只要立遗嘱人所订立的遗嘱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不是必须要公证。

题目中所说的遗嘱形式就应当是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的要求是立遗嘱人必须是亲笔手写,而且必须是遗嘱的全部内容都是手写,不能正文是打印,只是在落款处签名,那是属于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在目前的司法实践当中是存在争议的。所以建议大家不要偷懒,还是从头到尾都全部手写,然后在落款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也可以再按上手印,这样只要遗嘱的内容没有什么问题,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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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分享一个哭笑不得的笑话吗?

从前,李四娶了一个媳妇名叫李王氏,他媳妇生活十分邋遢 ,整天窝窝囊囊的 ,李四每次看到都说:“你看对门的张二嫂,人家天天收拾的头是头,脚是脚的,再看看你 ,哪像一个三十多岁的小媳妇 ,就和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娘们差不多 。”

他媳妇不服气的说:“我怎么了,你要是给我买些胭脂和粉,我一样天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

有一天,李四到集市上真的买来了三盒胭脂,三盒粉 。他媳妇说:“你下地干活去吧,等你回来再看看,我保证变个样给你看。 ”

李四扛着锄头下地干活去了,李王氏就在家里开始梳洗打扮起来 ,她往脸上擦了两盒粉,又抹了两盒胭脂。快到中午的时候,他听到丈夫推门快进到院子里,李王氏急忙藏到了门后边 。

李四刚迈过门坎,不料在门口突然跳出个人来冲着他 “哈哈”大叫了一声。“我的娘啊 ……”李四看到一个白脸的怪物,吓得倒退了几步 。

他媳妇却得意洋洋的说:“看看,我的模样,怎么样 ?我只擦了两盒胭脂和两盒粉,你就喊我娘了,我要是把你买的都擦上了,你还不得喊我奶奶! ”

李四定了定神,一看是他的媳妇,气得浑身发抖,二话没说“噼里啪啦 ”就是一顿猛揍 ,边打边骂到 :“你这个缺心眼的臭娘们,真的是吊死鬼擦粉——死不要脸 。”

李王氏还不知因为什么挨的揍,委屈的哭了 ,这一哭不要紧,泪水顺着腮流了下 来,脸上冲出了两道泪沟,再用手一抹 ,就和舞台上《唱花脸》的小鬼一样 。

李四见她这个小样,又想哭,又想笑 ,他媳妇一看李四又笑了,就说 :“你还是看着俺俊吧,要不然你怎么又笑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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