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事务所传播艺术案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律师事务所传播艺术案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般不违法,法律禁止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判决文书是由人民法院制作和下达的对触犯刑的人的判决书面凭证,它是公开发表的,不涉及公民的隐私,可以传播,包括随意传播。但隨意传播涉有关他人声誉的文字,大都没有意义的行为,或者说无聊之举,也就是说,人不管有事做还是没事做,尽量不要去做隨意传播他人判决书的事。
不可以随意传播他人的判决文书,侵犯别人隐私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所以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禁止公开判决书的情形之外,有权公布判决书。
有时候这个视频是揭露某些名人官员大老板某些丑陋的男女之间不正常关系的。这样的视频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否有错?
我们觉得就是还要一分为二的,揭露一个贪官,揭露不良风气,揭露道德败坏。不应当被认为有错。
当然,你如果暴露一个正常男女之间的恋情,揭露恋爱中男女之间的隐私,甚至为博眼球去传播婚姻内的男女的生理需求,这些就是一种毫无底线的践踏了法律。
因为人的隐私是需要保护的,这个可是需要受到有关法律严惩的。
传播他人私密视频你可能会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据传张继科这次就把景甜的私密视频抵债了,那如果你获得视频后再次传播会有何种法律后果呢,我们来一起分析一下:
传播他人的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和隐私信息,如果给他人造成侵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传播他人的私密照片、视频还可能涉嫌侮辱罪。
向他人公开传播他人私密、不雅视频还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在微信群内公布他人私密、不雅视频组织群众吃瓜观看,还可能涉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事务所传播艺术案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事务所传播艺术案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