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律师案件,房屋租赁律师案件管辖规定

2024-10-18 00:35:05 首页 >  刑事案件 >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租赁律师案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屋租赁律师案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是工人阶级吗?

律师是属于工人阶级。

房屋租赁律师案件,房屋租赁律师案件管辖规定

1.律师普工

这是律师界的“贫雇农”,他们处于律师金字塔的底层,在“生存期”苦苦煎熬。他们没有独立的案源,需要依附其他律师才能正常生活。刚执业的律师往往要经历这个“律师普工”阶段,只是时间的长短不同。除非这些律师一开始就有贵人相助,或者“口衔金汤匙”参加成熟的律师团队。

2、律师技工

这是律师界的“中农”即自耕农,他们经过数年的努力,已经熬过了“生存期”,进入到发展期。他们有自己的一技之长,也有自己较为稳定的案件来源,可以不依附其他律师独立发展。这些律师是业界的中坚力量,他们摆脱了生存危机,承担起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职责。那些走“专业化”道路的律师,基本是从这个“阶级”起步的。

3、律师技师

这是律师界的“富裕中农”,相对于律师技工,他们已经积累了不错的人脉资源和案源。他们是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力量,往往是个专业化部门的负责人,或者是合伙人。他们是律师界的希望,他们引导着律师行业的专业化方向。如果说律师普工、律师技工一定程度上需要依附于律师大佬,那么律师技师已经摆脱了这种依附关系。技术型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往往能够晋级到这个阶段。

律师事务所是这么样盈利的?

管理费+租赁。

律师事务所的收入通常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是律师事务所的工位或办公室租金,另一部分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后,向律师事务所缴纳的律师代理费用绿色扣除10%的20%作为管理费,该管理费扣除房租、行政人员的工资后,剩余部分即为盈余金额。

担保人无力还个人借款,唯一房子会被没收吗?(求律师回复)?

是很有可能被执行的。

虽然《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维持生活所必须的房产,人民法院只能查封,不能执行。“

但是第七条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你是设置了抵押的房屋

不管是不是一套房,都表明对这个房产对可能被执行有充分的风险预料。那么对于已经办理抵押手续的房产,法院都会进行执行。

第二种情况是,没有设定抵押的房屋。

几年前人民法院比较保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出发,很多法院对只有一套房产的被执行人执行的积极性较低,很有可能不执行。但是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对可以执行的唯一住房进行了明确:

如果因为借款人欠款而起诉到法院,法院执行时会考虑到保障被执行人(即借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唯一的房子如果是普通住房,一般来说不会轻易强制执行,不过也有规定可以通过提供租赁住房的方式强制执行,所以要注意与法院的沟通;但如果是高档住房,那么是完全可以执行的。

本人是律师,现在针对你的问题作出如下回答:

首先根据你的问题,你一定是涉及到了民事纠纷当中,而民事纠纷当中无力还款,是没有没收这个概念的。

一般而言,如果无力偿还债务,会被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当你应当偿还债务,却没有偿还,法院很有可能强制查封、拍卖你的财产,冻结你的账户。哪怕是唯一一套住房。

具体理由如下:

根据2014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8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租赁律师案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租赁律师案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推荐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