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刑事案件辩护三万

2024-04-18 06:19:20 首页 >  刑事案件 >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刑事案件辩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律师刑事案件辩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中,律师如何为“罪大恶极”且供认不讳的罪犯辩护?

1.纯技术讨论。不作道德评判,律师最大的职业道德就是尊重法律,维护当事人利益,而不是什么良知,良知是所有职业的道德,是为人之基本道德。
2.所谓当事人供认不讳,律师能否作无罪辩护。答案是,能,当事人和辩护律师是独立的。当事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谓的供认不讳,包含是否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和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态度等。问题就出在这。
3.律师要核实:当事人在讯问笔录里的供认不讳,是否自愿?是否具有客观性?是否合法?相关供述是否有矛盾?律师要对照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核实。是否有逼供、诱供。
4.还有,就更好玩了,很多讯问笔录里,当事人认罪,是说,“我知道我在犯罪,之前我不承认,但在侦查机关的教育和讲解之后,我知道我在犯罪…”这叫什么?这叫在行为当时没有犯罪认识,没有犯罪的直接故意,是在被刑事拘留后,通过侦查人员的讲解,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客观上帮助了犯罪发生,而很多犯罪,如诈骗,则要求嫌疑人有直接故意。如果辩护律师仅仅说,我当事人都认罪了,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都有,那我也啥都不说了,投降式辩护吧,那只能说,还不如不请律师,等于请个律师来害自己。还不如多留点钱上山(去监狱)改善伙食。
5.客观证据方面,即使是所谓的铁案,律师的职责也要仔细核实检方提交的证据是否扎实,三性方面是否站得住脚,比如一些经济类犯罪案件,相关数额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核算方法是否科学合理,一些暴力性案件,被害人是否有过错,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情节等。
总之,律师职责,尊重法律,并力求让所有人都尊重法律。而不是被所谓“罪大恶极”“供认不讳”所蒙蔽。编辑于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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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请律师,律师有时间了解案情,做出完整的辩护吗?

谢邀!

这个时间是有的。

一、就法律规定的时间看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也就是说法院对决定开庭的案件,要在开庭前十天送达被告人,被告人有十天的时间决定是否委托律师;委托律师的,法院应将开庭的时间提前三日告知律师,这是法定的时间,是不能被剥夺的。

二、律师参与辩护要做充分的准备

律师准备辩护工作,需要会见被告人,需要阅卷,需要跟公诉人、法官沟通,这些都需要时间。如果时间紧,和法官也可以商量庭审的时间。因此,如果决定要委托律师辩护,就尽早委托,这既能为律师争取时间,也是对自己事情的负责。

我曾经接待过一对老年夫妻,他的一双儿女在兰州某区法院一审被以敲诈勒索罪被判重刑,和我见面时,案件已经上诉了大概有二十多天。

这个问题,要看你在审判阶段的什么时间请律师了。如果在开庭前一段时间请律师还是可以的。

律师要做出好的辩护,就要对案情进行掌握。吃透案卷材料才能提出好的辩护意见。对于案卷不是很多的案子,就是案情不是很复杂的案子,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但如果案情复杂,可能有好几百本卷,也不是不可以做到,但需要律师抽出专门时间,研究案情,甚至要加班加点。只要律师能把这个案子摆在第一位,给于充足的时间,提出好的辩护意见是可以的。

所以,如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话,尽量继续用原来的律师,有条件的话可以在审判阶段再请一名律师,这样两名律师配合比较好些。

开庭之后再请律师,一般没意义了。这个时候也许更多是为二审准备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刑事案件辩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刑事案件辩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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